大丰法院实行“换员执行”法效果好
作者:董正远 丁冯旺 发布时间:2008-05-05 浏览次数:610
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为加强和加大清理执行存案、超期执行案件力度,实行法院执行工作良性循环,该院自2006年实行“换员执行”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537件,执结2234件,执结率88%。其中,换员执行71件,执结67件,执结率94%。该院受理的群众信访举报中,涉及执行工作的量逐年下降趋势。今年只有1件。
该院实行的“换员执行”做法,其内容是,规定一般债务案件和其他简易案件在三个月内、重大疑难案件在六个月内未执结或中止的,当事人与案件承办人情绪对立、该承办人继续执行可能加剧当事人对法院不信任等六种情形的,实行“换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