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在打击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活动中,做到严厉打击与区别对待相结合,争取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统计,今年以来,丰县法院已审结“两抢一盗”犯罪案件46件,判处犯罪分子71人。

一是明确打击重点。对农村地区拦路抢劫、入室抢劫、破坏电力通讯设施、盗窃牲畜和农机具犯罪;城镇街头抢劫抢夺、入室抢劫盗窃、盗抢机动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犯罪;公路铁路沿线车匪路霸犯罪;具有地域特点的职业化盗抢犯罪;严重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始终保持严打对象。

   二是严把案件审判质量关。专门成立了“两抢一盗”犯罪合议庭,扩大审判委员会研究“两抢一盗”案件的范围,杜绝错误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缓刑等问题,并进一步严格把握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量刑等各个关口。

三是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对“两抢一盗”犯罪案件中起组织、指挥和领导作用的主要犯罪分子,团伙犯罪中的首要犯罪分子以及惯犯和累犯等犯罪分子重判的同时,对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以及具有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犯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追求最佳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