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三个方面”提高诉讼文书送达效率
作者:瞿建华 发布时间:2008-04-30 浏览次数:1161
本网南通讯:南通中院是较早在全省进行了法律文书邮政送达的试点单位之一,如今在南通两级法院,法律文书全部通过邮政速递送达已经成为工作的常态。事实证明,法律文书邮寄送达,既提高了法律文书的送达质量和效率,促进了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又确保了案件公正、及时地审判执行。为此,他们主要从三个方面确保法律文书邮寄送达工作的健康开展。
一是法院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并要求承揽速递公司加强法律业务学习。开展这项工作的初期,针对邮政速递公司对法律业务来熟悉的情况,会同速递公司加强对速递人员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通过组织学习,使速递人员全面掌握法院传票特快专递邮件业务处理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好速递任务。
二是要求速递人员强化签收制度,确保投递的准确度。《民诉法》对送达规定了严格了程序和期限,为了将法律文书在最短的时间准确地送达到当事人手中,该院通过速递公司要求投递人员一定要严把签收关,对收件人签收手续,代收人符合哪些条件,无法投递退回邮件如何处理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在执行签收手续制度中不出任何问题。
三是想方设法,确保邮寄送达经费有可靠的来源渠道。为了保证邮寄送达经费具有可靠的来源渠道,中院及时与财政部门协商与沟通,耐心细致地向财政部门介绍法院开展邮寄送达业务的意义,经过多方地协商,争取了将邮政速递经费作为每年法院部门预算项目予以安排,并按照上年法院案件收案数确定该项目经费规模,保证了法院传票速递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了送达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增强了司法公正性,极大地便利了当事人诉讼,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