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为巩固和发展2007年“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连云港中院把2008年作为全市法院“制度落实年”, 以进一步增强该市法院干警制度意识,提高干警司法能力,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并以此为依托,采取三项扎实措施,全面推进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总结审判经验专项活动等三项活动。

首先建立活动领导机构,保证活动有效开展。为保证“制度落实年”和“三项活动”活动的有效开展,该院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范群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制度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各部门与基层法院按照该院总体安排,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意见和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及工作方法、步骤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活动,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其次紧抓制度落实责任网络,保证活动有条不紊的发展。为使“制度落实年”活动落到实处,该院建立抓制度落实的责任网络,由各牵头部门具体分工负责廉政管理、政治教育、人事管理、审判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的制度落实工作,并由各牵头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要求各县区法院和部门梳理、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并印发到每位干警,并集中时间安排好制度内容的学习;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法院和市法院各部门“制度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组织考核评估;每月对“制度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建立“制度落实年”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反映督查督办情况,通报不落实的典型现象;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诫免谈话、通报、待岗、辞退以及其他纪律处分。

第三明确职责要求,保证活动取得实际效果。要求全市法院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和榜样,明确“三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学习,知章守章。该中院党组决定在“三项活动”开展的每个阶段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定期听取活动进展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程、总结成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县区法院、市法院各相关部门要在对原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排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常性地认真组织干警进行学习,提高干警对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遵守制度的自觉性,确保法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对在各项活动中发现的工作偏差要及时予以反馈和纠正,挖掘出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要及时通报、上报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