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华山法庭审理涉农案件做到“四确保”
作者:鹿海彬 曹杰 发布时间:2008-04-24 浏览次数:784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丰县法院华山法庭把审理涉农案件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坚持做到“四个确保”,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确保有生活困难的农民群众能够以司法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巡回审判制度。根据法庭辖区的实际情况,以镇、村为单位,设立法庭巡回工作点,确保行动不便的群众能够快捷、便利参与到诉讼中来。三是形成解决纠纷的合力。建立法庭、乡镇党委、政府及村民自治组织的定期座谈制度,集中会诊矛盾尖锐的疑难案件,形成基层合力,确保将涉农纠纷最大限度消灭在萌芽阶段。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农村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倾听农民们的呼声,引导和帮助农民依法维权,确保农村知法、懂法、守法的和谐有序氛围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