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强化庭审纪律、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提高法院整体形象。睢宁法院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建立了“制度、监督、考核”三位一体庭审机制,使庭审活动更加正规化和规范化。

制度规范行为。该院出台《庭审规范实施办法》。一是规范着装礼仪。不准着便装开庭,庭审一律着法袍;二是规范庭审礼仪。规范庭审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正确使用法槌。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审判人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开庭时不得无故迟到。庭审中不得随意离席和接打电话,不得随意打断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的陈述;庭审时不准抽烟、接听或回复电话、中途退庭以及在听取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时,从事其它与庭审无关的活动;不准随意更改或推迟开庭时间,给当事人增加诉累,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改开庭时间的,必须提前告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监督跟踪执行。为避免制度流于形式,该院规定对庭审规范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即由院党组、监察室和政治处对法官开庭时是否遵守庭审规范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网通报。外部监督即对外公布法官庭审规范和举报电话,由公众对法官开庭时是否遵守庭审规范进行举报。

考核落实奖惩。对于能够坚持按照庭审规范开庭的法官予以通报表扬,对经查实的举报或抽查时发现的违规行为纳入个人当月业绩记分考核,并视情况予以批评、通报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