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注重法律释明效果明显
作者:金传会 发布时间:2008-04-24 浏览次数:630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睢宁法院注重强化案件审理中法官释明权的运用,将释明活动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从而及时消除当事人对法律的抵触情绪,做到使释明真正起到引导当事人正确进行诉讼的目的,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判决后自动履行率,降低了案件的信访申诉率和发回改判率。今年第一季度,该院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85.5%,上诉率6.89%,发回改判率降低了0.27%。
该院高度重视庭前、庭中、庭后三个阶段的释明工作。一是在庭前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和举证通知书,向涉诉群众提示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帮助群众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切实履行释明职责。二是针对有的当事人文化素质、法律水平偏低,不能充分理解书面释明的内容的情况,耐心向当事人作出口头解释与说明,要求法官在书面释明和口头释明中更多运用口语化的通俗语言进行释明。三是在庭审中积极引导当事人如何围绕庭审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收到了较好效果。四是庭审结束后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的同时,就有关申请执行和上诉等事项进一步作出解释说明,同时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使案件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提高了案件的息诉服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