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须有”的7300元储蓄官司
作者:徐欢 梁庆 发布时间:2008-04-24 浏览次数:1359
本网苏州讯:王某带着三年前的两张存款回单到银行取款,不料银行告知其中一笔7300元存款根本不存在,是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错把7000元存款打印成为7300元。近日,苏州市平江法院审理了这起莫须有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依法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王某坚持自己三年前分别存款7000元和7300元,并拿出两张存款凭证回单,信誓旦旦地质问银行,银行一笔存款只有一张回单。如果没有7300存款,怎么会有7300元的银行回单呢。在与银行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将中国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确认这笔7300元存款。
对此,中国银行称,这笔7300元存款根本不存在。当日,银行工作人员在为原告办理存款时,操作失误,错把7000元存款打印成了7300元。当时,工作人员把编号C310000115的存款凭证交给原告签字,将回单交给原告后,立即发现了这个错误。经业务主管审核批准后马上作了更正。工作人员将原打印出金额为7300元的存款记录进行冲正,由于打印位置发生重叠,将存入7300元的记录与此后的更正记录在打印时发生了重叠。更正后,银行重新为原告办理7000元的存款手续,将编号为C310000117的存款回单交付给原告。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储蓄存款合同依法成立有效。根据原告提供的存折上,虽然出现重叠的记录,但仍然能够分辨打印的交易记录。其中一条交易码是NWC,起息日是040302,到期日是000000,金额是7300.00,利率0.00。而NWC在该存折底页上注明是存款更正代码。根据被告提供的两本原始记帐传票,两张存款凭条以及存款更正原始凭条,法院认定这笔7300元不存在,依法驳回了王某对中国银行的诉请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