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法院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抓住三点认识 提出三项要求
作者: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4-24 浏览次数:791
本网苏州讯:自省高院下发《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意见》以来,吴中法院积极开展动员部署,要求干警抓住活动要义,明确三点认识,提出三项要求,在活动中真正做到“求真、务实、充实、提高”。
一是认识到“服务大局”是活动的着力点。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准确把握好发挥法院职能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把案件审理放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考虑,既讲法治又讲政治,既坚持原则又保持灵活,维护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是认识到“司法为民”是活动的切入点。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树立“为民掌权、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意识,把公众的满意作为最高标准,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及时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认识到“公正与效率”是活动的支撑点。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加司法透明度,增进公众对法院的了解与认同。全面加强审判管理,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认真做好案件评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加大对群众纪检投诉查办力度,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办理。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该院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要依法履行职责。要进一步参与建设、巩固“和谐吴中”、“法治吴中”、“平安吴中”,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要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要公正处理行政案件,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要依法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要把司法能力建设落到实处,提高领导班子的管理水平,重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和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不懈地贯彻“从严治院”方针,努力建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司法公正、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人民更加满意的法院队伍。三是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要增强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凡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安排和重大改革措施,都要及时向区委、区人大报告,坚持在党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效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