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在近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苏州市金阊区法院切实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地制宜实施为民、便民、利民诉讼措施,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便民诉讼排民难。采取“绿色通道”式便民诉讼服务措施,让当事人少等待、少跑路、少误工。 一是对来该院起诉的案件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给予立案,尤其是对外地来院立案的当事人,做到及时审查、及时立案;二是坚持依法严格审查,正确把握三大诉讼法所规定的受理案件的原则和标准,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当事人要做好疏导工作,并做到一次讲清,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实行立案、排期、收费“一条龙”服务,确保有序审理,并严格规定立案排期后一个工作日内移送审判庭;四是把握受理案件的时机和条件,完善个案请示、汇报。 防止个案处理不当造成工作被动,影响社会稳定

 二、调判结合护民益。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 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加强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实行规范化管理。 规范调解和解工作程序,做到多调解少判决,能调解不判决,用和谐理念处理矛盾,用和谐态度对待群众,增强定纷止争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实行量化管理。修订完善岗位目标责任状,量化、细化调解和解工作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三是实行绩效化管理。各业务庭室建立本单位个人司法调解工作实绩台帐;政治处建立全院考核实绩台帐,对干警个人工作实绩实行逐月累积逐月公示,年终根据工作绩效档案进行奖惩。

    三、提升效率维民权。从提高司法效率入手,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实行繁简分流。坚持“简案简审、难案精审”原则, 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审限管理。明确审执各环节的时限和具体操作规程,实行审限临界预警,有效预防超审限案件的出现。三是加快办案进程。着眼审判工作全局,狠抓指导、督办、监督,力促快立快审快执。

    四、化解信访解民忧。从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把解决涉讼信访作为法院工作重点难点之一,多措并举,控源治本,力求全院涉诉信访工作出现三少一无”局面,即上访总量减少、越级上访减少、缠诉缠执减少和无群体上访。一是完善大信访工作格局。从健全信访接待网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的沟通协作,形成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二是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实行首访负责制、归口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三制”管理,强化全院全岗全员的信访责任,提高一次性接处成功率,避免和减少了重信重访。三是完善信访处置渠道。加大信访处理力度,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五、司法救助暖民心。拓宽司法救助途径,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司法公正的阳光普照每一位来院诉讼的当事人。一是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对老弱病残、农民工等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依法决定予以减、缓、免交诉讼费。二是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由专业律师为其提供诉讼服务。三是设立执行司法救助资金。对确实不能执行、亟需救助的当事人,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发放执行救助款,解决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