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连日来,镇江京口法院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原原本本学习领导讲话,领会吃透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司法能力提高年”活动相结合,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四种理念,大力提升四项能力”,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大力提升和谐司法的能力。紧紧围绕辖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服务社会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措施,为辖区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推行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对符合和解条件的刑事案件,促成被告人与被害人和解,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被害人造成的损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把诉讼调解贯穿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实行立案时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引导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妥善化解纠纷。加强行政审判协调工作,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人员众多、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对社会和谐稳定有重大影响的城市房屋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企业改制、劳动与社会保障等类型行政案件,加大协调力度,统筹兼顾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关系和谐。在执行工作中尽量少用、慎用强制措施,坚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说服和法律教育工作,消除被执行人的对立情绪和逃避心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和谐方式执结案件,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大力提升服务民生的能力。立足于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动摇,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下功夫、求实效,为促进民生改善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工作,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定纷止争为目标,积极构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案结事了、纷争平息”。对涉及民生类的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实行立案、审判、执行“一条龙”服务,方便、高效、快捷地依法保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信访案件“四定一包”的规定,着力抓好涉诉信访案件的源头治理。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严格执行诉讼费减缓免政策,规范执行救助金的发放,加大对涉诉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坚持“巡回审判”制度,在人口密集社区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方便群众诉讼,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三是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的理念,大力提升司法创新的能力。站在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的政治高度,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一手抓已有的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完善,一手抓深化改革措施的研究和实施,不断提升司法创新能力。推进法官助理制度改革,合理划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职责,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进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改革,强化案件质评、庭审考评、法官业绩考评,增强审判监督指导力度。推进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改革,对正在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委员会成员网上观摩或现场旁听,对已经开过庭的案件,通过观看庭审录相进行讨论,提高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质量。

四是牢固树立规范司法的理念,大力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坚持“制度严密、管理严格、运作规范、廉洁高效”的规范化建设要求,健全和完善规范立案、送达、调解、庭审、法律文书制作、执行等各项工作的程序性机制,构建规范法官与律师及案件代理人关系的管理监督机制,深入开展“规范庭审行为,改进审判作风”和创建“廉洁示范庭”活动,强化监督管理,做到依法律办案,按规章办事,靠制度管人,形成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提升“示范点”品牌的“含金量”,以规范促公开,以公开保公正,以公正树形象,扩大“示范点”的辐射示范效应,提高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度和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