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为加大执行工作的力度,调动执行人员工作积极性,在执行部门落实执行案件责任制的同时,不断强化执行措施,提高了执行案件结案率。截至331,该院已执结新收案件239件,占新收案的52.1 %,执行到位标的额为 331.5万元。

一是明确执行案件责任落实。该院制定了《执行日志表》和《案件办理流程图》,将执行案件具体分到每个执行员手上,限定负责执行该案的执行员在限期内执结完毕,并由接案的执行员制定执行方案,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考核,增强了执行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促使执行效率稳步提高。

二是进一步强化执行手段。该院大力推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司法审计制度,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转移、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和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法定协助义务,依法制裁,赢得主动权,努力树立生效裁判的法律权威。

三是加强 案件协调执行。在执行案件时,执行法官通过调阅卷宗、与承办审判的法官交谈、找被执行人亲朋好友咨询等方式,了解案件的一些信息,及时掌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基本情况。对难度大、可能遇到阻挠的案件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预案,主动向当地党委汇报,并邀请人大现场监督,促使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