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东台法院审委会听庭“挑刺”
作者:周建华 发布时间:2008-04-21 浏览次数:478
本网盐城讯:“庭审小结的用语不够规范准确,出现了‘蝇头小利’这样的修饰性用语。”
“审判长在询问被告人何时归案时,被告人似乎对‘归案’一词的意思不太清楚,应该释明一下。”
“在公诉人比较消积的情况下,合议庭和审判长如何驾驭庭审,需要思考。今天总的感觉是审判长主动发问多了一些。”
“审判员放法袍的袋子放在法椅后面,旁听席上可以看到,显得不严肃。”
……
4月18日上午11时,东台法院会议室内,该院审判委员会16名委员正在围绕一次刚刚结束的听庭活动,展开热烈的评议。
今年以来,东台法院将庭审能力考评作为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要求,认真开展听庭、评庭活动。该院要求,审委会委员每半年对所有副庭长以上人员集中听庭一次,每年对所有审判人员组织听庭一次。
在听庭、评庭活动中,该院对庭审考评标准进行了明确,将考评项目分为庭审公正、庭审效率、庭审艺术、庭审小结和庭审形象等五个部分,实现百分量化考核,每部分再进一步细化。其中庭审小结占的比重最大,为30分,这一部分再细化到归纳争议焦点是否准确、运用证据规则分析证据是否正确、当庭宣判的事实是否清楚、判决理由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裁判结果是否公正以及不能当庭宣判的是否针对当事人诉辨请求作必要的事实和理由分析、进行适当的法律宣传等方面,由听庭人员根据庭审情况分别量分。
“审委会听庭,原则上就是要挑剌!”在4月18的这次听庭活动中,院长许建兵对委员们提出了要求。“对审判人员庭审驾驭能力的肯定可以通过评分反映出来,而帮他们挑剌,找出存在问题,促进他们改正和提高,则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这才是组织听庭评庭活动的根本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