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近日,射阳法院为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切实帮助重点企业和客商排忧解难,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射阳县“绿卡”服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绿卡”持卡人的诉讼案件实行诉讼导引,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三优先”。在诉讼各个环节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便商、利商”的氛围,让前来法院诉讼维权的持卡人享受到快捷的司法服务。

射阳法院规定对持卡人案件实行“一站式”服务,设立导诉台和“绿色通道”,立案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审查的相关程序并将案件移送相关庭室。对持卡人诉讼立案实行首接责任制,持卡人起诉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立案庭、人民法庭应当受理,手续不完备的,在立案的同时,给予必要的诉讼指导,及时予以弥补。对于工作繁忙的持卡人,可采取预约立案、节假日立案和远程异地立案等措施,简化立案手续。经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当日立案,当日送达,七日内开庭,十日内结案。对持卡人诉讼案件经审查符合适用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凡持卡人申请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均应启动“绿色通道”,法院立即办理。

规定在审理阶段,设立专门审理“绿卡”持有人案件的独任庭、合议庭,依法加快审理进度,抓紧及时审结。对持卡人诉讼案件,尽量做到当庭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在开庭或调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宣判;最大限度地适用和解机制促进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和解结案。

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持卡人案件做到“四定三优先”,“四定”即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三优先”即优先采取强制措施、优先处置标的物、优先支付案款,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全面提高持卡人案件的执结率和兑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