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荣获“江苏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称号
作者:从兵 金宝 占军 发布时间:2008-04-21 浏览次数:709
本网宿迁讯:曾被中央文明办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的沭阳县法院近日再传喜讯:被江苏省文明委授予“江苏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称号。
近年来,沭阳法院始终以维护好人民群众权益为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认真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他们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专项活动为载体,教育全院干警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扎实干好审判工作。同时制定了《法官文明用语和工作忌语》,打印成册,人手一份,并制成牌匾,悬挂在楼道、办公场所等醒目处,随时约束干警,接受群众监督。
为了把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该院狠抓服务态度,推行“五个一”要求:所有干警对待当事人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送上,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解答。在院立案庭和所有人民法庭开展“假日法庭”活动,每个法庭节假日至少有2名审判人员在岗值班,随时接受群众来访来诉。法庭实行严格的驻庭制度,24小时有人值班;开展“大走访”活动,组织干警走访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当事人,主动深入农村、乡镇,深入群众,广泛了解社情民意,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求,及时提供服务。近两年来,沭阳县领导机关先后两次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群众对机关各部门的意见,沭阳法院的群众满意率均为98%。
为了做到文明审判,该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他们公开向社会做出10项承诺,制定出便民措施28条,并向全县公布,让广大群众监督法院工作。他们认真落实电话立案、预约立案、假日立案新举措,实行柜台式服务模式,受理、审查、签批、微机登录一条龙服务,设专人负责指导当事人诉讼。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实行诉前风险告知,执行风险告知,促使当事人理性地行使诉权,提高防范风险的意识能力。制定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对涉及孤寡老人和残疾人的案件坚持进乡入村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