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无锡滨湖区法院为认真落实“司法关注民生,审判贴近百姓”的要求,近日推出惠民司法“八项承诺”,将通过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倾力打造和谐司法一是坚持院、庭长接待日制度。法院的立案窗口除正常接待外,确定每周有院、庭长专门接待的时间。二是推行上门立案制度。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如其要求上门立案服务的,立案法官可以上门办理立案手续。三是实施弱势群体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对一些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医疗费、工资等案件的老年人、残疾人、下岗工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可以享受到诉讼费用的缓、减、免,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四是开设民生帮扶“绿色通道”。对赡养费、抚育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案件实行“四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五是巩固“巡回法庭”制度。选择社会影响大、在当地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或者当事人生活困难、行动不便或当事人所在地交通不便的案件,到案件发生地或当事人所在地,利用社区、村镇调解室开辟审判法庭,进行就地办案或上门调解。六是实施“执行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对提供执行线索的申请人,定期向其通报执行进度及采取执行强制措施情况;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执行人通报相关情况。大力推行“阳光执行”,取信于民。七是推行“败诉当事人回访”制度。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对典型民生案件的败诉当事人加大法律释明,同时加大对案件的督察力度,有效改进审判工作。八是建立司法宣传长效机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乡镇、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社会领域有选择地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定期为法律联系点的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