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全方位推行司法公开工作
作者:丹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12-12 浏览次数:232
今年以来,丹阳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的方针,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采取四项工作举措,努力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
全面加强立案公开。在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宣传册、诉讼指南、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公开告知法院职能、机构设置及机构职能、案件管辖范围、诉讼须知、案件受理和审理流程、收费标准等。免费提供各类案件的法律文书样本,随案送达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材料,并积极行使释明权,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给予指导。
全面加强审判公开。将案件的开庭时间地点、审判人员等信息在审判楼大屏幕播放、并开庭信息在法院公告栏内张贴,允许公民凭有效证件进行旁听,庭审中实行“三同步”,并建立了网上庭审直播系统。涉及评估、拍卖程序的,司法鉴定科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通过随机选取、摇号选取等方式公开选定中介机构。坚持所有案件公开宣判,并在裁判文书后附有适用的法律和引用的具体条文,判决文书全部上网公布。将审判过程全程公开,增加庭审工作的透明度。
全面加强监督公开。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和执行;在案件立案受理时随案发放法官承诺书和廉政监督卡,内有“五条禁令”、举报电话等。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网上邮箱,建立案件反馈意见簿。对外,建立了执法执纪义务廉政监督员队伍;对内,在每个审判执行部门都设立了一名廉政监察员,强化内外监督。
全面加强审务公开。设立法院开放日,让社会各界全面客观地了解法院工作。与媒体良性互动,积极主动地依法公开法院工作的有关信息。每月编印《法院工作简报》,将法院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政机关进行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