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九里法院党组作出八项承诺保廉洁
作者:向志 发布时间:2008-04-14 浏览次数:616
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贯彻落实省高院“六条禁令”及其他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这八项廉政承诺内容包括:一、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审判纪律;二、不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案谋私;三、不泄露审判(执行)秘密和其他工作秘密;四、不干扰审判、执行人员办案;五、不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及礼品;六、不接受案件当事人、代理人的吃请和出资安排的旅游及娱乐活动;七、不利用婚丧嫁娶等收钱敛财;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利用自己的职权影响谋取利益,干预审判和执行案件;八、不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全院干警会上公开承诺后,签订后的廉政承诺书还将张贴于法院大厅醒目位置、公布于法院内外网站上,并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此外,还将通过寄送上级领导、部分人大代表、知名律师及法律工作者、辖区乡镇办事处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