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2008年一季度亭湖法院新收一审民事案件1942件,比去年同期1018件上升91%。面对如此严竣的形势,亭湖法院紧紧围绕民事审判工作目标,真抓实干,敢做敢拼,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院各类民事案件调撤率高达70.4%,比去年同期的41%上升29.4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1.12天,比去年同期的61.06天缩短约30天,且无一件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

一、强化学习探讨,进一步发挥制度效益。为高质量完成既定民事审判任务,亭湖法院多次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流程管理规定》、《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简易民事案件速裁审理办法》、《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针对分案、送达、开庭审理、案件讨论、文书制作等影响审判质效的节点,切实将文件内容转化成具体有效的措施,进行全方位管理。通过对制度学习、制度落实情况的对照分析,41院党组又重新调整并制定了下一阶段制度学习的任务与计划。

二、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高审判质效。民事审判部门以“争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法院”活动为契机,通过进一步传达省、市法院工作会议和“整顿审判纪律、整顿审判作风”双整顿活动精神,大力规范法官司法行为。首先,规范办案程序。建立健全民事审判业务庭 (局)办案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明确审判(执行、鉴定)的具体环节流程;其次,规范庭审程序。严格按照诉讼法要求,做好庭审准备工作,组织好庭审各个环节,要紧紧围绕庭审争议的焦点,正确把握诉、辩要点,引导当事人举证,及时质证和正确认证;再次,规范裁判文书。裁判文书要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案件定性准确,证据规则运用恰当,适用法律准确,理由阐述充分,文字简炼到位,内容繁简得当;最后,规范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应当做到强制执行措施适当、及时,法律手续完备,委托评估、审计、鉴定、拍卖和变卖符合法律规定,处理公开、公正,执行财产交接手续齐全。

三、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措施落实。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亭湖法院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诉调对接”工作为抓手,切实加强与司法行政、公安、工会、农林等部门的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同时法院通过人民调解窗口的设立,使得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互为衔接补充,法官在诉讼调解中便可就地就案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贴近指导,从而实现了多途径、全方位解决民事纠纷目标,进一步提高了法院的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