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塘边,法官为农排忧解难?昆山法院高效化解一起涉农案件
作者:范君义 时恩霞 发布时间:2008-04-09 浏览次数:687
本网苏州讯:日前,昆山法院为及时保障农民合法利益,将一案件调解工作做到农家水塘边,并成功协调各方利益,使得一起棘手的涉农案件得到了完善的解决。
今年2月15日,昆山市巴城镇某村因被告李某拒绝将承包到期的鱼塘返还原告而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付清拖欠的2007年的承包费并返还原告19.2亩的承包鱼塘。法院接到起诉后,认真审查起诉资料,发现双方纠纷的重要原因是李某属跨队承包,另外几年养殖虾、蟹的收益逐年增加,而本队另一户村民也想承包鱼塘,并多次要求村领导按规定将李某的鱼塘收回,并交由其承包。而被告李某却认为,他与村里所签的承包协议虽然在两年前已到期,但当时是因该队无人承包才接收了该鱼塘,鱼塘养殖又有循环性,现在鱼塘收入刚有起色就被收回鱼塘,实在难以接受。为此,两家为争鱼塘承包权,均将矛头直接指向了村委会。
考虑到鱼塘的虾、蟹养殖具有季节性,虾、蟹苗投放不及时,会影响一年的收成,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并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为达到理想的调解效果,法官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