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浦法院床前听证调解一母子纠纷
作者:曹开玉 李昂 发布时间:2008-04-09 浏览次数:703
本网淮安讯:近日,清浦法院审监庭在一位九旬老人家中召开再审案件的现场听证会,解决了当事人无法到庭的问题,同时也使兄弟双方握手言和,母子之间能够更好的沟通,受到当地基层组织的好评。这只是该院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
年逾九旬的王老太曾于2007年4月状告儿子徐某,要求赡养。判决生效后,徐某认为同母异父的弟弟杨某也应当负责老母亲的赡养,而老母亲的责任田是弟弟耕种的,该项收入足够老母亲生活,遂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撤销原判决或依法该判。
听证前,经询问王老太认为自己从未抚养过杨某,故不要其赡养。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母子终于和解。双方约定从2008年元月1日起徐某和弟弟各赡养王老太6个月,以后依顺序循环。王老太的责任田由徐某和弟弟各半耕种。王老太今后的医疗费和百年以后的丧葬费由徐某和弟弟各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