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年初以来,邳州法院切实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审理刑事自诉案件时,立足于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四个到位”,针对不同案件、当事人不同心理,灵活选择调解方式。

一是“亲情”调解到位。当事人抵触情绪较强时,办案人员积极借助当事人单位领导、同事以及朋友、亲戚关系,讲理说法,明确利害。

二是“降温”调解到位。对于短时间内很难化解矛盾的,将案件的时效用到位,让双方先冷静下来,找准时机,调解处理。

三是“适度”调解到位。对双方当事人在利益要求上有调和余地的,调解时找准利益结合点开展调解,如果自诉人经调解同意放弃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件,则可以适当增加赔偿数额。

四是“加压”调解到位。对犯罪事实清楚却又容易激化矛盾的被告人,在调解不能的情况下,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变“积极”调解为“消极”调解,让被告人冷静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再适时进行教育、引导。

截至目前,该院在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中,调撤率达90%,调解后的自动履行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