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日前,经过铜山法院民一庭法官不懈的努力,四起诉讼结果涉及近三百名环卫工人的劳动争议案件获得圆满解决。

1993年以来,陈某等近三百名失地农民相继在铜山镇街道从事保洁工作。200685,铜山县政府下达文件,将铜山镇保洁员划归铜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管理。2007830,该环卫处将陈某等人解雇,但未下达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至今,该环卫处一直欠缴陈某等环卫工人的各种社会保险,并拖欠部分工资。环卫工人多次与该环卫处进行交涉未果,无奈之下,陈某等四名环卫工人率先拿起法律的武器,于20071029将铜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及其主管单位铜山县建设局诉至铜山县人民法院。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承办人敏感的觉察到,这四名原告的诉讼结果涉及近三百名环卫工人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当,极易激化他们和当地政府的关系,引发申诉、信访,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承办人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积极的向双方进行释明法律,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但未能达成一致。承办人遂向院党组汇报,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集体调解与个人调解、双方协商与单方座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解。邀请县政府相关领导出面与铜山县建设局、铜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进行协调。其间分管院长多次参加庭外调解工作。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铜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补偿给四原告各一万元,这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