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突出“三个强化”
作者:徐江平 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8-04-02 浏览次数:613
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为切实贯彻落实省高院、盐城中院关于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的要求,全面加强法院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正气,进一步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该院在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中突出“三个强化”,确保创建活动围绕审判工作积极、稳妥、有序的开展。
一、强化目标。一是根据上级法院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的要求,深入宣传发动,并制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到各部门,使每位干警都知道创建的具体内容,所要达到的标准。二是以开展“双整顿”专项教育活动为契机,各部门对照创建的评选标准,瞄准目标,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三是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制订具体的创建措施,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创新的做法。四是在各部门争创首批试点单位当中,择优推荐申报市级和省级“廉洁司法示范庭”的试点单位。
二、强化责任。一是成立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挂靠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二是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照工作目标,按活动要求有计划、按步骤逐条抓好落实,并在全院形成人人积极参与,庭庭奋勇争先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措施。一是推行“廉洁司法包保承诺制度”,强化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重抓教育、制度、监督,健全“四不为”的惩防体系。二是确定专人负责,规范建好部门活动中开展学习情况、廉政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廉政谈话、拒礼贿、拒吃请、拒说情打招呼、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信访投诉等制度建设台帐资料。三是以新建办公大楼为契机,兴建“大丰法院廉政文化长廊”为重点,打造廉政文化建设闪亮点,营造廉政大环境,提高法院廉政文化教育的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趣味性,以廉政文化推动廉政建设,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在法院内部的示范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