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黄庭长对我们老人这样关心,很认真负责地处理问题,使我很感动,不知如何感谢你们法院这样作风好的法官。”这是当事人赵桂林近日来信表扬江都法院小纪法庭黄忠宝庭长爱民、利民的部分内容。

200746,原告镇江市赵桂林因被告颜某借款不还诉至江都法院,经该院小纪法庭黄忠宝庭长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只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便怠于履行,赵某某于是请黄庭长催促颜某还款,黄庭长得知情况后多次电话被告代理律师追问还款一事,对方答应于近日还款。200821,赵某某来到小纪法庭请黄庭长再次电话对方代理律师给出具体还款日期。后经黄庭长反复做被告思想工作,对方答应分期付款,让赵某某当日赶至江都黄思取款。黄庭长见赵某年老体弱,特意派出法庭用车将其送到黄思,并拿到两千元还款,剩余款项对方答应于2008315前还清(目前,赵某某已拿到全部还款)。追款过程中,考虑到赵某某独自生活,经济拮据,法院还减免了执行费用。赵桂林老人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赞扬黄庭长真心服务群众,是个有诚心、耐心和热心的好法官,并请法院树为学习榜样。

自江都法院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涌现出一批情系百姓、一心为民的好法官,树立了人民法院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