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入户抢劫“漏网” 13年后投案获刑七年
作者:孙海雷 耿贵贤 发布时间:2011-12-09 浏览次数:309
14年前结伙蒙面入室抢劫,同案犯落网均已判刑,“漏网”的花正来终于投案自首。12月8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抢劫案。被告人花正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1997年12月22日晚,被告人花正来及吴某等5人(均已判刑)经事先预谋并携带钢管、刀具等作案工具,分乘两辆摩托车至本县黄沙港镇海丰村6组薛某家实施抢劫。被告人花正来以打麻将为借口叫开薛某大门后,一伙人蒙面入室,薛见状便责问干什么,并呼喊在其家中休息的帮工杨某等人;同案犯吴某见薛呼喊叫人,即用刀具抵住薛的胸部,被告人花正来抱住薛的腰部,共同控制薛。后因薛家小孩被惊醒哭闹,又害怕薛家帮工赶过来,被告人花正来一伙遂放弃作案逃离现场。
2011年8月31日,被告人花正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花正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花正来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花正来已经着手实施抢劫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另其犯罪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