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积极应对执行案件激增的压力,不断增强执行工作的活力,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近日启动“执行标兵”季度评比活动,旨在通过对全院执行人员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价,达到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增强执行效果的目的。

为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效,新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执行工作专题会议,出台了《执行标兵季度评比办法》,制定了评比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冰任组长的执行标兵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执行标兵的条件和标准,具体包括:1、实际执结案件数位居全院前列(不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关于正确运用终结执行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终结执行案件及其他方式结案的案件);2、执结率达到徐州市基层法院第三名以上的水平;3、标的额到位率达到徐州市基层法院第三名以上的水平;4、无违规报批“四项”案件和超审限、隐性超审限案件。

截至日前,该院已评选出第一季度执行标兵2名,每名执行标兵发放季度奖金300元。此举已在全院上下产生积极影响,执行人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一季度案件执结率同比上升了17.6个百分点,标的额到位率同比上升了11.52个百分点,执行投诉率同比下降了0.12个百分点,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