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是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堵塞制度漏洞、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手段。现阶段,基层法院司法建议工作在对格式统一、规范管理、科学归档等方面有了一定改善的前提下仍尚存一定问题,导致建议难以实现其效果。

 

一、存在的问题

 

1.报送数量较少。在基层法院审判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部分法官疲于审案,对审判中出现的问题关注度不够、总结意识不强,导致司法建议报送数量不乐观。

 

2.内容不全面。部分法院司法建议仅针对个案谈问题,忽视了对类案的总结归纳,同时亦出现建议基本集中于民事、行政方面,总体上导致司法建议内容相对单一。

 

3.倡导性建议较少。受传统思维影响,目前基层法院发送的司法建议一般是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性或提醒性建议,而就某一先进经验或做法提出倡导性建议较少,使得部分受建议单位重视不够、甚至产生反感,从而影响司法建议效果。

 

4.回复率不高。现阶段基层法院一定程度上在地方处于“弱势地位”,而由因基层各部门一般对法院司法建议性质定位不清,导致司法建议回复率不高,甚至出现部分建议被束之高阁的情况。

 

二、对策建议

 

1.用制度激活工作热情。针对现阶段报送司法建议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的现状,法院可通过建立一定的奖励机制、评优评先或竞职一票否决制等制度激励干警对司法建议工作的热情。

 

2.用培训提高建议质量。司法建议的内在价值体现在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处理建议。故法院可定期组织全院开展司法建议专项培训,以有针对性地提出中肯、可行的建议,切实提升建议制作技巧和水平,让接受单位乐于接受而不产生反感。

 

3.用沟通实现建议效果。各部门因工作性质不同,对同一问题的态度及处理办法亦存在差异,故司法建议工作不应局限于书面,应在建议前加强沟通与交流,建议后重视追踪与回访,以切实确保司法建议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