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灌南法院积极能动司法,拓展矛盾纠纷化解途径,实现民生纠纷化解途径多元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发挥“调解超市”诉前调解功能。经过长期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灌南法院的“调解超市”已经形成自己的品牌,便民快捷的服务方式深受老百姓的欢迎,诉前调解工作得以较好的开展。2012年灌南法院“调解超市”成功调解案件682件,占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的19%

 

设立巡回审判点下乡化解纠纷。2012年,灌南法院在全县除长茂镇以外的13个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点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在当地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巡回审判点设立以来,灌南法院已经利用该平台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土地纠纷等民生纠纷300余起。

 

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劳动争议巡回法庭作用,实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专业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把脉,全程调解,2012年借助两个专职巡回法庭,实现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498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429件。

 

充分发挥“移动巡回法庭”便于深入农家院落、田间地头作用。通过在案发地就近开庭以及组织当地群众观摩庭审活动,达到矛盾化解与法治教育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自设立移动法庭以来,灌南法院已开展移动法庭庭审活动120余次,超过90%的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