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微信与陌生人暧昧 丈夫怒火中烧敲诈勒索
作者:王璐 发布时间:2013-01-17 浏览次数:281
“微信”作为新型的手机聊天软件,为生活提供了方便,也成为少数人犯罪的工具。近日,江都法院公布,该院审结了一起因“微信”而引发的敲诈勒索案件。
原来,家住江都的市民陈某下班回家后看到妻子正使用手机与刘某某通过“微信”聊天,便一把夺过手机查看聊天记录,发现其中不乏暧昧之辞,并且刘某某还邀约自己的妻子出去玩。陈某勃然大怒,斥责妻子之余,便萌生了教训一下对方的念头。
当天,陈某使用妻子的手机将刘某某骗至某超市见面,在召集孟某某、韩某、李某、戴某某、顾某某等五人驾车赶往约定地点途中,韩某提出乘机敲诈刘某某,此时被怒火充斥头脑的陈某和其他人一样予以了默认。
在确认刘某某到达约定地点后,陈某驾驶轿车逆行碰撞了刘某某的皮卡汽车,并将其拖下车进行了殴打。在殴打过程中,陈某提出要刘某某赔偿车辆损失,否则就将微信聊天之事告知其家人、单位。在刘某某被迫同意赔偿后,陈某叫来汽修工得知修车费用只需四、五千元,经与同伙商量,决定敲诈刘某某三万元。后使用暴力手段,强迫刘某某写好欠条,用印泥捺印,并扣下驾驶证等物品作为担保。
在随后的三天里,陈某伙同孟某某、李某等三人到刘某某单位及家中追讨敲诈的三万元钱款,并发短信以刘某某的儿子相威胁,逼迫刘某某见面交钱,后因刘某某报警而未能得逞。
江都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庭宣判。六名被告人均受到了有期徒刑一年以上的刑罚,鉴于六名被告人系初次犯罪,主观恶性不深,案发后悔罪态度较好,均使用缓刑,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
法官表示,“微信”具有的“摇一摇”(查找同一时刻摇手机的人)、“漂流瓶”(发漂流瓶匿名交友)、“查找附近的人”(通过地理位置交友)等功能,可以迅速认识周围的陌生人,在拉近人与人距离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诱惑和陷阱。法院提醒广大“微信”用户,尤其是女性,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微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