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洪泽法院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诉前成功化解了了一起涉30名农民工与洪泽某化工厂劳务合同纠纷案。化工厂与30名农民工握手言和并及时兑现调解协议,使这起群体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原告路某等30名农民工系该化工厂职工,由于该厂拖欠工人工资达100余万元,严重侵害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造成职工与工厂之间矛盾不断激化,众职工在与工厂多次交涉未果后,曾采取上访、集访、围堵工厂负责人等过激手段。由于案情重大,洪泽法院接报后迅速启动诉前矛盾调处机制,一方面派驻法官与众职工进行面对面座谈,巡回说法做好众职工的安抚工作,另一方面及时与法制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政府部门联系,组成联合协调小组,进驻工厂现场处理这起易激化的群体纠纷。联合协调小组严肃指出工厂的违法行为,责令工厂负责人向职工赔礼道歉并及时兑现工资以取得职工谅解。经过3个工作日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工厂先期当场兑现职工工资5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