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年终岁未,盐城中院党组“一班人”的脸上个个洋溢着喜悦。这一年他们先后荣获“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两评查’工作先进集体”和盐城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四项排查”工作先进集体的殊荣。

 

谈及该院频获表彰的奥秘,该院审管办主任黄旭东欣喜地说:“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本院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审判管理的结果。”2012年该院党组先后制定出台了《全市法院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安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上诉案件庭长阅评、生效案件“四级释明”、信访维稳问责“十种情形”等五项制度。院长徐军在半年工作总结大会上,就如何化解涉诉矛盾纠纷,郑重提出“一任接着一任干,一步接着一步推,一层接着一层管,一项接着一项抓”的“四个一”审管思路,要求全市法院务必真抓实干,力求使涉诉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该院以规范发回重审案件为突破口,坚持应发则发,防止一审问题二审化、二审问题复杂化;坚持能改不发,防止增加当事人讼累;坚持发则明理,防止发回意见含糊其辞、误导一审;坚持发前协调,防止信访工作责任落实难以到位。

 

在此同时,该院严格把握发回重审条件,对“求方便、图快捷、避风险”而草率发回说“不”,严格执行发回重审定案程序,切实加强对发回重审案件的监督管理,并将发回重审案件纳入质量监督评查的重点,定期评查予以通报。

 

一着不让抓实审判管理,该市法院的涉诉矛盾纠纷化解考评位居全省第三,调解工作综合考评位居全省第一,其经验做法分别被《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