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积极做好新民诉法实施准备工作
作者:仲苑 闵益 发布时间:2013-01-16 浏览次数:409
针对民诉法修正案创设新的诉讼制度多、修改内容涉及面广的实际,镇江中院多措并举,预先研判并积极应对新民诉法修改对民事审判工作带来的重大影响,切实保障新民诉法顺利实施和新旧民诉法平稳衔接。
学习研讨并重 吃准条文精髓
相关业务庭领导、审判长参加专题培训,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最高法院编著新民诉法修改条文理解与适用,加强讨论,确保每位民事审判人员掌握修改背景、精通条文内涵、解析立法宗旨。调整现有审判人员设置,做到老中青三结合,加强指导、传承、学习,提升整体司法能力。同时,近期拟请上级法院专家集中授课。
加强沟通协调 统一操作规范
通过与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公安局、劳动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开展联席会、研讨会等形式,对新民诉法实施对“诉调对接”、公益诉讼等带来的影响和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对接、协调。同时,拟在近期召开的工作例会上,由作为小额诉讼试点单位的丹阳法院交流经验,并形成小额诉讼操作规范。
注重调研宣传 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力量对新民诉法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特别是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及公共利益界定、恶意诉讼界定等共性及疑难问题;落实特殊情况下证人通过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等措施;梳理发生改变的条文序号、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启动二审开庭的条件等。在日常审判活动中加强对新民诉法的释法、宣传外,在主要市级媒体上集中对修正案涉及的新诉讼制度包括小额诉讼、公益诉讼以及公民代理条件等,为新民诉法实施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