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扬中法院紧紧立足法院工作实际,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延伸司法为民触角,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生效裁判权威。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715件,执结1695件,同比分别下降21%18.3%,执结率98.8%,同比增加3.2个百分点,执行到位标的额3.8亿元。积极回应社会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呼声,分别于6月份和11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两次“拉网式”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攻坚月行动,共清结各类执行积案699件。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对拒不申报财产或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实施罚款、司法拘留等制裁措施71人次,对5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完善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和基层协助执行网络,采取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执行救助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提高办案质效。围绕可能影响审判质效的关键环节、节点,完善和落实审判管理制度。为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对延长案件审理期限实行严格的听证制度,对上年度积存的长期未结案件开展集中清理活动。建立审判管理“三会”制度,加强对质效指标的动态分析、情况通报和督查指导,将部门和法官的审判业绩直接与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挂钩,组织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和优秀书记员评比活动。2012年,该院审判质效综合指标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名显著提升,在镇江基层法院排名同比前移2个位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7天,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94.1%,同比增加2个百分点。

 

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多发且易于激化的特点,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强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工作。全年共有2176起涉诉矛盾纠纷进入诉前调解,其中调解成功1456件,成功率达67%,受理的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0.9%。去年11月,该院通过诉前调解及时成功化解了雷公岛水产养殖场与承包户涉及1200余亩承包土地的合同纠纷,为雷公岛整岛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创造了条件。加强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认真落实院、庭长接访和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定期在媒体上公布院、庭长接待日安排,完善信访处理流程。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化解涉诉信访老案,严格落实“四定一包”、“一案一策”等工作制度,彻底解决了多起长期赴省进京上访老户问题。全年来信来访同比下降23%,扬中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化解涉诉进京访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