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四轮驱动”办案驶上“高速路”
作者:丛兵 金宝 发布时间:2013-01-16 浏览次数:355
沭阳法院采取“四轮驱动”法,实现了办案提速。该院在连续四年结案超万件的基础上,去年办案16740件,法官人均结案220件,同比分别增长16%和21%,多项审判质效指标位居全市第一。该院先后被省高院评为“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两评查工作先进单位”。
轮流带动。院庭长带头办案做表率。该院制定下发了《关于院庭长办案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分管副院长每季度审理一件重大疑难案件,庭长每月至少审理一件重大疑难案件,分管副院长每年开一次示范庭,庭长每半年开一次示范庭。该院31位正、副院庭长,去年办案4858件,占全院办案总数31.6%。
轮岗主动。一线法官定期轮换岗位,激发办案法官的主观能动性。该院通过采取培养性轮岗、补差性轮岗、帮促性轮岗等有效措施,锻炼出一批精兵强将。去年,该院人民法庭结案5107件,占全院民事案件的60%以上,调撤率达67.3%,平均办案周期仅为20.6天。
轮训促动。采取全员轮训制度,促进干警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不断提高。除安排干警参加上级法院计划培训以外,该院还积极开展集中办班、专题集训、岗前培训和技能训练等多种形式,培养和提高法官、书记员、陪审员、司法警察职业技能。去年,该院办案200件以上的法官有25人,300件以上有16人,400件以上有7人,办案最多的法官达692件。
“轮唱”互动。法官与陪审员轮唱“司法和谐歌”。该院少年庭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让从事教育工作的陪审员在庭前进行人生观教育,像老师对待学生那样谆谆教诲,用爱和真情唤醒一颗颗迷失心灵。该院执行局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机制,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使许多“执行难”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去年,该院35名陪审员陪审率达70%以上,所有陪审案件未出现一件更审改判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