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狠抓行政审判质效成效显著
作者:行政庭 发布时间:2013-01-16 浏览次数:505
2012年,江苏法院行政审判条线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狠抓审判质效,上诉率高、申诉率高等困扰行政审判多年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在全省一审行政案件收案数同比上升7.1%的情况下,二审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11.36%,行政案件上诉率下降4.73个百分点;申诉复查行政案件同比减少了57.60%,行政案件申诉复查率从19.70%下降到7.81%,同比下降11.89个百分点,行政审判质效持续优化。
强化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全省行政审判条线把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实体权益,力求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着力提高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能力。首先,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矛盾化解。2012年,省法院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为目标,继续大力推进出庭应诉工作。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总数达4441件,出庭应诉率达90.97%。70个市县区的一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占总数的56.45%;97个县市区超过90%,占总数的80.17%;104个县市区超过80%,占总数的85.95%。其次,着力完善涉诉行政争议综合调处机制。苏州、盐城、南通、扬州、淮安等多个地区的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社会参与的涉诉行政争议综合调处机制。充分发挥整体合力,有效地钝化了矛盾,解决了纠纷。2012年,全省一审行政案件协调结案3920件,协调撤诉率达66.08%;二审行政案件协调结案275件,协调结案率达21.1%。
强化行政审判质效考评。全省行政审判条线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行政审判质效自评和对下评查,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第一,组织开展行政二审案件的质量评查工作。2012年,组织开展了对全省各中院2011年度审结的行政二审案件质量评查和点评工作,设定了受理管辖、事实证据、审判程序、适用法律、实体处理、裁判文书和案件协调七大方面共三十七个评查项目。在活动结束后,对评查中发现的行政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各地法院存在的个性问题进行了通报和分析,对具有推广价值的审判工作举措提出表扬和推广建议。第二,组织开展行政案件庭审和裁判文书的“两评查”活动。组织实施了对行政案件庭审和裁判文书的专项评查,共评查庭审29件,评查裁判文书338份,其中部门自查庭审16件(含1件公开示范庭),自查裁判文书38份;条线评查庭审13件(每个中院辖区各1件),裁判文书300份。评查活动中,最高法院行政庭组织北京、新疆、陕西等省高院的行政庭庭长对我们“两评查”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给予较高评价。
强化审判机制的健全完善。全省行政审判条线通过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完善各项审判机制,有效提高了行政审判的司法公信。第一,规范行政申诉案件的审查机制。制定出台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审查工作的若干意见》,设定了再审申请立案受理的具体范围和情形。同时,积极探索行政案件申诉复查机制的变革,明确申诉复查案件审查标准,统一申诉复查案件审查模式,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的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第二,统一重点案件全省司法裁判尺度。加强对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审判指导,制定下发了《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类案指南》。另外,还举办了全省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班和基层法院巡回培训,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强制等当前行政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解疑答惑,进一步提升重点行政案件的审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