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儿子潜逃 父子齐获罪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3-01-15 浏览次数:299
儿子小张盗窃被警方追逃,父亲老张知道后,护子心切,不仅隐瞒不报,还提供“盘缠”,帮助儿子逃跑。父子俩和民警玩了3个多月的“躲猫猫”。近日,仪征法院先后对这对父子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小张有期徒刑1年3个月;以窝藏罪判处老张管制1年。
阿军(化名)是仪征月塘镇一家便利店的老板,某日,他回到店内发现,窗户被砸碎,放香烟的柜台空了大半,收银台内的现金不翼而飞。经清点,店内的1300元现金和22条香烟被窃,合计价值5760元。阿军赶紧报警。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勘查,并进行走访调查,锁定该镇24岁无业男子小张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随即赶到张家,却扑了个空。民警立即组织警力抓捕,同时,将小张上网追逃。
2012年10月,苏州警方传来一则消息,该市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抓获网上逃犯小张。次日,小张被移交给仪征警方。然而,民警在办理小张盗窃案时,发现小张之所以能顺利潜逃3个多月,是受到其父老张的资助。后,经民警传唤,老张到派出所投案。老张今年47岁。其实,案发几天后,他就知道了小张盗窃的事,但小张是家中的独子,老张害怕他被抓去坐牢,于是,当儿子要钱跑路时,老张立即答应。后来,小张也多次回家。为了帮助儿子逃跑,老张提供资金、食宿,帮儿子与民警玩了3个月的“躲猫猫”。
近日,小张父子先后在仪征法院受审。法院认为,小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老张明知儿子犯罪,而为其提供钱财,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鉴于小张退赃,老张系自首等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