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快速执行维护弱势当事人权益
作者:朱军 何志强 发布时间:2013-01-15 浏览次数:386
为有效维护弱势当事人合法权益,涟水法院专门开辟“快速执行通道”,对于涉及弱势群体类执行案件,实行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救助,获得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3年1月10日,外地当事人向某由于打工受到工伤,经鉴定为二级伤残,因为家庭生活困难,无钱医治,希望我院立即执行有关款项。当值法官询问了有关情况后,认为虽然判决书刚生效,但履行期限还有一个月,但是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很有可能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不仅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而且有可能引起信访事件。立即将该情况向院长张强汇报,张院长指示执行局立即启动“快速执行通道”简化相关手续,依法维护弱势当事人权益。执行局局长刘如清亲自带队前往执行,这时已是中午11点半,刘局长组织执行局一半警力,三辆警车前往50里外的执行地点。到达现场后,将执行人员分为两组,一组与砖瓦厂负责人谈话,一组对厂内的红砖进行查封。砖瓦厂负责人表示,因赔偿数额较大,同意分期付款,向某家人则不同意该方案,因伤者无钱住院,路途遥远,往返困难,要求一次性兑现完毕。执行局法官在工棚内就地开展调解工作,经多次协商,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此时已是下午五点多钟,寒风中,忙碌的执行干警忘记寒冷和饥饿,当事人向某激动的说:“法官辛苦了,你们没有把我们当作异乡人,天虽然很冷,但我的心很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