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法院严查恶意公示催告行为成效显著
作者:曹保山 发布时间:2013-01-14 浏览次数:363
2012年度,邗江法院共审结公示催告案39件,涉案标的12570164元,成功审查出恶意公示催告案件12起,保护相关利害关系人10350000元的资金安全,占总标的额的82.3%,有效地维护了交易安全和金融秩序稳定。
邗江法院针对部分申请人将银行票据交付他人后以票据被盗、遗失、灭失等为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待法院作出除权判决,继而向银行要求支付并转移款项的恶意行为,一改传统坐等相关权利人申报权利的做法,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延伸司法半径,积极走访票据前手所涉相关企业及承兑银行,严查持票人票据来源,确保票据背书的真实性和连贯性,对恶意公示催告行为以恶意诉讼论处,加大惩处力度,对涉案金额较大、影响恶劣的恶意申请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这一做法极大地提高了违法行为成本,有效地遏制了恶意公示催告现象的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