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是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坚持能动司法、司法为民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北塘法院在长期的审执工作中,不满足于案结事了,强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延伸司法职能,助推社会管理创新。北塘法院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司法建议工作的规范化、主动化、实效化。

 

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管理创新,提升规范性。处于审执一线的法官由于日常工作繁忙,对于撰写司法建议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为此,北塘法院成立了专门的司法建议工作小组,对司法建议工作归口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同时将司法建议列入司法统计,对于优秀的司法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邀请一线审执人员参与司法建议座谈会,将司法建议工作与青年法官研究会的工作有效嫁接,营造法官浓厚的研讨学习氛围。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提高联动性。法院的职能是定纷止争,但很多时候纷争的化解单靠法律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事实证明,多方协作有利于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北塘法院在作出司法建议的时候,除了将司法建议发给涉诉方如企业、个人等,还会将建议书发给相关部门和组织,力图通过多方协作,供同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坚持事前建议和事后建议相结合,保障实效性。司法建议更多的时候是在案件完解后,承办人员就发现的问题所作出的,往往是一种事后的行为。完善司法建议工作则要求将事后建议与事前建议相结合,北塘法院将司法建议工作作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不拘囿于“治病救人”,更加强调“防患于未然”,积极走访调研,向日常工作中存有法律风险的机关单位、企业发出相应的司法建议书,将潜在的社会矛盾化解于无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