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理,经法院判决或调解以后,原告会急于向法院申请执行,尽早拿到属于自己的款项。但是,近日吴江区人民法院来了一位申请执行人,要求法院把从被执行人帐户扣划过来的24000元退还给被执行人,并要求对尚欠余款中止执行。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一年前,小李结欠张老板货款45000元,经多次催讨不付,张老板就把小李夫妻告到了吴江法院。在收到法院诉讼材料及开庭传票后,小李夫妻也不到庭应诉,法院缺席判决小李夫妻给付张老板货款45000元。判决生效后,张老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小李夫妻发出了限期履行通知书,但小李夫妻仍不到庭履行义务。经查询,执行法官查到小李妻子有银行存款24000元,就依法采取强制扣划措施,把款项划到了法院执行款帐户。

 

没想到过了没几天,原告即申请执行人张老板给法官打来了电话,询问法院是否扣划了小李妻子帐上的24000元,并询问能否马上退还给他们?这让执行法官感到很意外。张老板解释说,他原先不知道小李妻子得了重病,这一年小李带了老婆四处就医,前几天法院将小李老婆准备去住院的24000元扣划了,小李晚上带了村干部一起找到了张老板,情绪很激动。他想来想去,还是应该把款项退还给小李。执行法官耐心地解答了张老板提出的有关问题,考虑到法院有严格的财务制度,要将款项退还给当事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当天下午,张老板就来到了法院,他说上午已给了小李20000元,让小李赶紧带妻子去住院治疗。同时申请中止执行,等到小李将来条件好转了再要求归还。张老板说做生意要讲诚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小李一家确实遭遇了困难,治病救人更加要紧,如果小李老婆因为他担搁了治疗,他会一辈了过意不去的。执行法官听了以后同意了张老板的请求,并为张老板的善举而深受感动,想着今后工作应更加细致,多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提高办案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