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争吵误撞围观老太 被判赔偿医药费26万
作者:张海迪 罗杨 发布时间:2013-01-11 浏览次数:301
因为停放电动车的问题,同在一小区的周某和王某发生激烈争吵,在争执过程中,周某不慎将围观的李老太太撞倒并摔成重伤,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29万余元。无锡市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最终判定周某、李某两家赔偿李老太医疗费26万元,周某、王某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停车起纷争 邻里因小事大打出手
周某、王某均为无锡市北塘区某小区的居民,平时因为工作较忙,生活中并没有多少交集,2012年7月26日,王某外出回家,将电动车停放在西面房屋北端处准备充电,而坐在不远处跟邻居聊天的周某认为车子停放在路上影响交通,要求王某将车子停放在路牙上方。周某的建议王某并没有理会,反而出言讥讽,一来二往,双方争吵起来,期间王某的儿子也参与进了争吵,并对周某进行了推搡。气愤不过的周某,拎起板凳王王某父子冲去,虽然板凳被周边的邻居夺去了,周某还是冲过去与王某父子厮打在一起。
老太围观被撞倒 入院治疗花费29万元
周某、王某的争吵引来周边邻居的围观和劝阻,很快聚集了十几个人,而李老太当时正在家门口劈材禾,听到争吵后,也走过去凑热闹。不料,刚步入争执现场,就被周某无意中撞倒,当场耳朵出血,经入院诊断为特重型颅脑伤,截止到法院审理案件,共花费医疗费29万余元。住院期间,周某、王某两家分别支付了医药费7.5万元。
法官析责任 三家共同来埋单
为查明事实真相,北塘法院调取了事发当日派出所的询问笔录,并到事发现场实地调查,最终认定李老太倒地受伤为外力撞击所致,直接施加人为周某。法院认为,虽然李老太受伤时段发生于周某、王某争执时段,但双方争执被邻居劝阻后,周某仍冲向王某,前行中直接撞倒李老太,造成本案后果,故应负主要责任;而李老太倒地致伤虽非王某直接所致,但该争执实由周某、王某共同制造,其行为加剧了现场的混乱和失控程度,系李老太被撞倒地的原因之一,需承担一定责任;而事发现场空间小、人员多、场面较为失控,危险程度已属可判断范畴,已是高龄的李老太未加规避仍进入现场,未能尽到审慎义务,故对此损害后果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最终法官认定后果责任周某承担60%,王某承担30%,李老太承担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