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一部《爱情公寓》红遍了大江南北,在消费偏高的大城市中,彼此陌生的男男女女因为相同的梦想、爱好而合租一套公寓,相亲相爱的生活在一起,演绎出各种喜怒哀乐。当然,这是电视里演的,现实中,合租的“房客”既不是为了寻找一段合租情缘,也不是为了有住处安身,而是专为“偷”,这样的“房客”,你遇到过吗?

 

近日,虎丘区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以找租房为名,行偷窃之实的盗窃案,小元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去年春天,20岁的小元从老家来苏州打工,为了节约生活成本,小元从网上找了一套合租公寓,同住的小兵、阿军人很热情,对待小元也不错,考虑到小元暂时没找到工作,同意小元的房租按月交付。三个月过去了,小元还是没有找到称心的工作,荷包也越来越扁,看着阿军他们朝九晚五地上班,回家还能玩玩电脑,小元十分羡慕。6月底的时候,小元萌生了回老家的想法,但是路费不够,看到阿军他们放在床下旅行箱里的笔记本电脑,小元邪念陡升,想到把他们电脑拿出去卖了换钱回家,还用阿军的电脑上了网,联系了回收电脑的买家。等阿军他们下班回家,发现小元已经打包走人,当然不翼而飞的还有两台电脑。最令阿军懊恼的是,报警后发现小元留下的身份证明等都是伪造的。

 

7月初,回到老家常州的小元,已将赃款挥霍一空,决定故技重施,这次更是找了一间大概住了20多人的群租房。半个月后,小元走的更彻底,群租房内的笔记本电脑、钱包、手机、书包,值钱一点的财物均被洗劫一空。不过这次小元就没有那么侥幸了,很快就被顺藤摸瓜的警方抓住。

 

虎丘法院法官提醒:在很多一线城市,合租是比较常见的居住方式,特别是外地的年轻人刚刚工作,没有买房能力,于是几个人一起合租一套房子。但是,合租同时也带了一些纠纷,经济上的,人际关系处理上的,更有甚者,就是文中小元之类引发的社会犯罪问题。因此,房东出租房屋时要慎重选择租客,依法做好租客的身份登记工作,最好通过合法的中介公司出租房屋,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