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门法院组织民事审判条线法官认真学习省高院近期颁布的《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的通知》、《立案审判工作的讨论纪要》、《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程序的讨论纪要》、《审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等四个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民事诉讼法》,在切实领会文件精神的同时开拓思路、创新机制,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小额诉讼案件审理工作顺利开展。

 

深入学习文件,严格执行要求。该院将上述四个规范性文件及新诉讼法文本印发到每位法官、书记员手中,并安排该院资深研究型、学者型法官为全院干警进行宣传、讲解相关理论、程序细节和注意事项,确保文件执行不走样、程序运转无差错。

 

指定专门审理,工作逐步推进。鉴于大部分法官对于小额诉讼程序、担保执行程序和和解确认程序都比较陌生,没有现成经验可资参考,该院即指派一批法学理论较深、业务水平较高、群众能力较强的优秀法官奔赴各法庭主办上述程序,积极实践、积累经验、总结得失,之后逐步扩大该类案件审判人员队伍,确保工作小步、快行、无错。

 

加强诉讼告知,注重法律宣传。在立案庭和人民法庭立案窗口向当事人积极释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答辩期限、审理期间、审判模式、救济途径等各种法律规定,并在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向当事人一并送达《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告知书》和《小额诉讼须知》,加强对小额诉讼便利、快捷、灵活优点的法律宣传,确保当事人理解遵守小额诉讼程序,甚至主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依法公正审理,确保案结事了。由于小额诉讼等程序都属于一审终审,缺少中院对“上诉程序”的“减压阀”,案结事不了容易造成当事人信访,该院大力特别强调在小额诉讼程序中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不能给当事人留下“司法不公”的合理怀疑。要加强小额诉讼程序的调解力度,在工作各个环节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严格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将小诉讼、小矛盾“小处理”。

 

注重快立快审,力争立判立结。由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都为矛盾分歧小、案件标的少、案情简单明了的基层民事纠纷,人民法庭庭长即可签发裁判文书。该院即大力提倡小额诉讼案件立审立结、当庭宣判、监督执行,快速化解矛盾,使小额诉讼程序切实成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的“矛盾化解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