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宿豫区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对李某等10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集中审理。李某等10位被告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1个月到3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以3000元到6000元不等的罚金。

 

2012年,宿豫法院共依法审理危险驾驶案件127起,对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起到了极大促进作用,达到了警示教育目的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