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3岁的大学生警察,原本是作为人才招录至某公安派出所信息采集员岗位的,可他将所学的知识并没有全部用于正道,而是执法犯法,现因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获刑。对此,除了法律层面上得到处理以外,家人及亲友们纷纷为他感到惋惜。

 

近日,盐城亭湖法院宣判一起由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的被告人江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案,并作出一审判决: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拘役五个月。

 

20112月期间,盐城市某公安派出所民警江某在互联网上以“czxczxczx123”用户名在“MM公寓”网络淫秽色情网站上注册成为该论坛的普通会员,后江某在20112月至20123月期间,先后在“MM公寓”论坛“新人试帖”板块,以“czxczxczx123”用户名发布《Kumiko Matsuo 丝袜》、《黑丝诱惑》、《美脚丝袜和服》等三部淫秽视频电子信息,供网民转载、分享、下载。截止案发前,上述淫秽电子信息被点击数达两万余次。后经相关机构鉴定,被告人江某上传的电子信息为淫秽物品。

 

被告人江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对此,盐城亭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不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江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