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润州法院被镇江市委、市政府授予“镇江市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润州法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全院将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紧扣党委工作部署,切实服从、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围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两大目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班子的凝聚力、队伍的战斗力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司法环境明显改善,办案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群众的满意率明显提升的效果。连续两年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一等功”,先后获得70多项国家级、省级荣誉,受表彰干警13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