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委领导对海门法院涉军维权工作作出批示
作者:张美芳 郭玉军 发布时间:2013-01-09 浏览次数:314
近日,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斌在海门法院呈报的涉军维权工作材料上,他批示:海门法院构建1234模式,涉军维权工作成效显著,受到上级肯定,很好。希望继续努力,不断创造新经验,为社会管理创新上新台阶作新贡献。
近年来,海门法院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始终将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置于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积极探索涉军维权工作机制,构建“1234”模式,涉军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坚持一大原则,开辟涉军绿色通道。针对涉军维权案件,该院坚持审判“从快”原则,即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快回访、快反馈,做到立案、审理、结案、执行“四优先”。开辟涉军维权“绿色通道”,设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和“涉军案件调解工作室”。设立军人军属立案窗口,优先立案,优先受理,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军人军属,一律按减、缓、免诉讼费用。
整合两大资源,打造和谐共建平台。强化自身建设,当好涉军维权“服务员”。该院党组从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大局出发,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涉军案件审判人员开展案例评析、疑难案件研讨等活动。制定《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工作细则》,实行业务庭室负责人把关制,确保纠纷及时得到化解。强化和谐共建,做好涉军维权“调解员”。该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狠挖内部潜力的同时,加强与军队、公、检、司、人武、民政等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打造共建平台,共同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创新三项机制,提升涉军维权能力。完善“三调一判”制度。在审理涉军维权案件中,该院坚持“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判前调解”和“及时裁判”的“三调一判”审判方式,着力化解军民纠纷,维护军民和谐。做好“判后息诉”制度。加强判后息诉工作,积极帮助涉军当事人解决困难,维护部队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强化“涉军考核”制度。该院在每年修订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和队伍管理考核时,将涉军维权纠纷处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把涉军维权工作纳入到职级晋升、评优评先当中去。
践行四大活动,增进军民鱼水深情。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该院根据官兵们普遍关心的兵役、军人军属权益保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积极编印宣传手册,用生动的案例,进行宣传教育。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该院积极与辖区73206部队沟通联系,在军营内设立巡回审判点,每年利用节假日,定期开展巡回审判。三年来,该院共在军营开展巡回审判5次,参与官兵达到2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开展法官进军营活动。该院将部队作为青年法官培训教育基地,每年定期组织青年法官到军营参加军训,为构建和谐军地关系打牢基础。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该院十分关心部队官兵生活,每年在春节、建军节等重要节日来临之际,都主动前往部队慰问官兵,体现了军民之间浓浓的鱼水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