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审监二庭出台清案计划积极应对新民事诉讼法实施
作者:审监二庭 发布时间:2013-01-09 浏览次数:344
新民事诉讼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法第204条和209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审查期限应严格遵循三个月的法律规定,如超出三个月未作出裁定,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为切实做好新旧法衔接应对工作,避免迟延审结带来的不良影响甚至被动局面,省法院审监二庭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清案行动。
切实转变审查理念。将审查工作的指导思想从“有错必纠”转变到“依法纠错”上来,严格依据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事由审查当事人的申请再审理由;在坚持全面调卷、阅卷审查的前提下,规范调查取证流程,强化审限管理意识。
切实加快办案进度。严格按照案件审查流程管理规定,在案件受理后一个月内完成送达、询问、调解,二个月内完成调查取证、合议、文书制作,三个月内办结案件。
切实做好矛盾化解。在全面阅卷、询问的基础上,针对瑕疵案件、矛盾易激化案件、群体性案件等,开展“带案下访、巡回调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