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苏通大桥“飞架南北”,南通区位条件实现质的提升,一举成为上海一小时交通圈、经济圈、都市圈核心城市,一个波澜壮阔的“桥港新时代”阔步走来。

  记者走进这片人杰地灵的福地,正值南通摘得“2012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桂冠,南通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荣庆告诉记者,多年来南通法院“细雨润土”式的服务大局,其理念已渗透到法官的品格、思维和胸怀。“积极参与,工作扎实,特点明显,效果较好!”这是省市领导多次给予南通法院的肯定,南通中院连续两年被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去年被又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裁执分离”能动模式新探索

  2011年9月,南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今后五年,南通要奋力完成“一中心三城市”的建设目标。为此,南通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深层次的矛盾也日趋突出,尤其是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和企业改制过程中引发的各种纠纷,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

  南通开发区重点建设工程之一的星湖101地块整体搬迁,有近百户居民涉及拆迁。在500多亩土地拆迁过程中,遇到徐某等两户的阻挠,土地多次流拍,大项目难以落地。

  为此,开发区总公司向区管委会提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申请,区管委会于2012年5月11日依据相关规定作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书。裁决书送达后,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也未履行义务。于是,区管委会依法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南通中院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发区法院会同区规划房产局等职能部门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共同努力解决拆迁利益主体的合理诉求,平抑对抗情绪。法院分管领导和承办法官从接手案件的第一时间开始,连续十多天走进当事人家中,查看房屋状况,与他们交流座谈,宣传解释拆迁政策法律,与他们一起分析拆迁后的前景和拒绝拆迁的后果,并通过亲朋好友等社会力量,尽力劝说引导。

  多方协调无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区纪工委、政法委、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对所有执行行为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强制搬迁工作公开、透明。在搬迁的过程中,思想工作也取得了重大进展,被拆迁人徐某终于决定与拆迁安置部门达成了安置补偿协议。

  近几年来,南通中院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先后制定出台了“能动司法30条”、“服务沿海开发18条”、“服务保障中小企业发展15条”、“服务南通基本实现现代化22条”等实施意见,稳妥地处理了宁启铁路、崇启大桥、洋口港LNG等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大量棘手的矛盾纠纷,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诚信南通”司法建设新聚焦

  江苏如皋神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输变电设备用橡胶密封件制造企业。2009年,公司前员工刘某、李某在高薪诱惑下,不顾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携带商业秘密跳槽,给神马公司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2011年6月7日,通州区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如皋神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对这起备受关注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此案的审结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和关注,成为惩戒企业员工失信的典型案例,南通中院迅速推进“诉讼诚信建设、社会征信建设、诚信司法保护、执行诚信建设、群众诚信意识、法官诚信司法”六项举措,全面启动以司法审判“保护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违约”工程。

  

  2012年,南通全市法院共对170余件疑似虚假诉讼进行了合理处置,制裁滥用诉权当事人11人。全市法院推行“法官寄语”制度,教育引导当事人要诚实守信,明辨是非。在 “反规避执行”等专项行动中,南通全市法院深入推进执行诚信建设,严厉打击“老赖”规避行为。2012年,共曝光“老赖”189人次,采取司法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297人次。

  去年9月初,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八家中央媒体聚焦南通,对南通诚信建设的创新经验进行集中报道,并将南通誉为“内诚于心,外信于人”的“诚信之城”。

  “司法救助”人文关怀新实践

  2012年6月18日,当南通中院刑一庭杜开林法官将2万元救济款送到如皋江安镇戈堡村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尤某家中时,丧失基本劳动力、至今仍躺在床上休息的老尤禁不住热泪盈眶。

  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方法、措施和途径,但每年仍有一部分案件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难以执行。南通中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尝试建立司法救助专项资金,通过有限的、适当的经济救助,使这部分特困人员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这一提议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南通市财政局首次核拨10万元专项司法救助资金,以后该项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每年适度增加,并按时划入法院专用账户。为了管好用好这笔专项资金,南通中院又率先在全省法院出台《执行救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关于刑事案件受害人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从资金的管理原则、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审批权限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2012年,南通全市法院共对262名特困申请人实施了司法救助,共发放专项救助资金238.32万元,有效缓解了被救助人的燃眉之急,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